慢性精神疾病個案之復健在台灣
包括精神分裂症(思覺失調症)及躁鬱症在內的慢性精神疾病往往嚴重干擾個案正常的生活軌道,尤其是年輕就發病者其不論求學或就業都可能被耽誤。精神病的烙印已夠傷人心,加上人生競爭力的落後,往往使疾病症狀剛穩定,心智剛恢復正常運作的個案喪失信心,造成焦慮、憂鬱或乾脆暴自棄。此時,需要精神科專業人員與家人共同努力,從不同的角度與立場,給予個案心理扶持及實質的技能訓練,也需要政府及社會提供支持與尊重的環境。
不論是精神科專業領域、政府、或社會大眾,對於慢性精神疾病個案的復健需求與模式的發展,都是近五六十年來才逐漸關心。五零年代之前,嚴重的精神疾病個案多被長期隔離,或是在自家閣樓、或是在療養院、或是在廟宇或其他收容所。這些地方所能提供的,僅限於生命的維持,頂多再加上一些心靈的慰藉。如此,不僅個案沒有得到人道尊嚴的對待,而且也因為這些圍籬的分隔,讓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疾病更增一分神秘不安,甚至害怕,當然談不上接納與支持了。
在一九五零年之後,由於有效抗精神病藥物的發明,加上人權意識的普遍覺醒,從美國開始,以往被監禁的慢性精神疾病個案紛紛被釋放。從此,專業領域、政府、及社會才開始正視這些個案融入社會所需要的協助。半個世紀以來,在大家的努力下,從復健的模式、需求的評估、經濟與包括居所在內各個生活面的協助等等,都有很多嘗試與進展。
目前台灣提供給慢性精神疾病個案的復健服務,多參考美加經驗,並就本地資源,走出自己的特色。過去幾十年來,台灣除原有療養院型精神專科醫院及幾個醫學中心外,在醫院評鑑制度下,各縣市級的區域醫院大多設有精神科專業團隊,除提供精神疾病之診斷與治療外,也能提供必要之復健服務。這些復健服務會因醫院所在地及服務個案之性質差異而各有其特色。比方慢性療養院多在偏鄉地區,個案多較年長且多已慢性化;反之城市中綜合醫院之精神科個案以急性階段為主,且個案之家庭支持系統通常還好。兩者其復健資源與需求必然不同。再者,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各式各樣的社區精神復健服務,如社區復健中心、庇護性工場、就業輔導轉介、康復之家等等,讓台灣的精神復健模式多元且蓬勃發展。
我們以個案為中心來說明。不論其是否經過住院治療,通常在急性精神症狀穩定後,醫師及醫療團隊就會評估其是否有適應社會生活之困難。即使仍受症狀干擾甚至仍住院中,也應開始復健治療,包括規律的生活起居、人際應對技巧等,都是可以適度訓練的。
青少年個案因症狀影響暫無法回學校唸書者,有些醫院如臺北榮總及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都有青少年日間留院服務,除有醫療專業團隊來做生活與社交能力訓練外,更有教師傳授與學校相同之課程,讓孩子的學業不致因生病而中斷,待病情改善到一個程度就可回學校銜接,甚至有些個案在這樣的系統內學習好幾年,最終考上大學。
急性期之後,雖病情尚未穩定但有工作意願的個案,可以先在住院期間或出院之後繼續來日間病房,先做工作態度的訓練:比如能準時出席、服從指令、與團體合作等。若是病情已穩定到只要門診追蹤治療,但一時找不到合適工作的個案,則可以到社區復健中心以維持正常生活作息並訓練人際關係、挫折忍受度與工作態度。更進一步可到庇護性工場接受職業訓練。除此之外,也可以直接報名政府所辦理之職業訓練班或是就業服務,只是這些單位通常較不瞭解精神疾病特質,所能給予的支持較有限,求助的同時最好也跟自己的醫師/治療團隊討論。
工作是很重要但並非唯一的復健目標。在上述復健機構中,都必需安排課程,輔導個案學習如何過快樂充實的生活,而其中最重要的原則就是要以個案為中心,增進個案自主之能力。
台灣的精神復健服務不僅普遍且多元,除照顧到就學、就業、生活各層面,近年來更蓬勃發展康復之家,提供無法回家的個案回歸社區最基本的需求-一個關懷溫暖的家。期待我們社會對精神疾病個案的誤解能因更多的接觸而減少,讓所有患者在克服症狀干擾之餘,也能貢獻社會,享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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